2019年,在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局的大力支持下,我镇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,严格贯彻《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,扎实推进依法行政,加快建设职能科学、权责法定、执法严明、公开公正、廉洁高效、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,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、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清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现将我镇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
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理念,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,切实转变政府职能,全面依法履行宏观调控、市场监督管理、社会管理、公共服务、环境保护等职责。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。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,推行网格化管理方式。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。同时,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,形成政府主导、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,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、均等化、法定化。去年至今,我镇共建成22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,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。全镇20个村委会已全部建立村级社会综合服务站,并扩展了金融、电子商务、法律援助、医疗等生产生活服务。2019年,我镇打造了3个示范性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,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职责,简化优化工作流程,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。大力推进“一门式一网式”改革工作,加强政府部门资源共享、业务协同,逐步建立贯通区镇村三级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,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与效率,切实减少群众到现场办事的次数。
二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
一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。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、统一编号、统一印发“三统一”原则,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,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,提高清理工作效率和质量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力度。在完成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,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、信息化管理,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。截止11月底,我镇按照要求废除的失效规范性文件共0件。
三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
行政决策制度科学、程序正当、过程公开、责任明确,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,决策质量显著提高,决策效率切实保证,违法决策、不当决策、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,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。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,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配套措施,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。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和一般决策分类管理,普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。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。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广泛听取意见,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,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团体、基层组织、社会组织的意见。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。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,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,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。同时,我镇设立法律顾问制度,聘请了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政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事务,重大事项决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
我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度,并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,2019年全年我镇新领取执法证0人次,正在申领1人次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,开展全镇行政执法证专项清理,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,把不符合规定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清退出执法队伍。
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,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,提升行政执法效能。依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执法事项,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记录存档;对行政执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,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;严格执行“罚缴分离”、“收支两条线”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等制度。
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。我镇严格按照法定条件、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,规范行政执法文书。2019年我镇全年行政执法案件数合计283件,执法部门主要为安监站、计生办、国土所及生态环保办等部门。
五、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
(一)强化人大监督。我镇充分发挥镇人大的监督作用,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相关部门在人大的监督下,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,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更好的保护。我镇每年向镇人大报告依法行政工作,自觉接受人大监督,虚心听取人大对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截止11月底,我镇办结人大代表议案、建议件数共9件。
(二)强化专门监督。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小组,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行政工作。
(三)强化社会监督。设立行政效能投诉和举报电话,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;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镇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小组认真调查、核实,及时作出处理; 对“12345”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积极并及时作出回复反馈,切实回应群众诉求。
六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
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。强化源头治理,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。我镇全面推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“中心+网格化+信息化”工作模式,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,加强劳动纠纷调处工作,全面推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治框架,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,加强人民调解工作,大力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,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,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,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、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。每半个月召开1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,认真对待人民调解工作,争取合理化解烦扰群众的纠纷、矛盾,提高群众的满意度。
完善信访工作制度。贯彻实施《广东省信访条例》,规范信访工作程序,畅通群众诉求表达、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,维护信访秩序,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,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。我镇2019年全年行政应诉案件宗次0次,受理上访案件18宗,处理矛盾纠纷案件83件。
加大普法力度,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,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。我镇依法推进村(居)民自治,完善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,为全镇22个村(社区)配备5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,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,化解基层纠纷,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,大大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。严格对照要求,整理收集资料,规范档案制作。保证有一套省厅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指引,有市、区两级有关的工作制度和指引,有辖区所有村(社区)开展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台帐,有指导律师了解村(社区)开展人民调解,接访群众法律咨询的工作日志。
七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
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,打造政治强、作风硬、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,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,提高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,进一步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、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,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,我镇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,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,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考试、网络学习等,强化干部的法治观念、依法办事能力。
八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
党委政府健全依法决策、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机制,积极推进党务公开、政务公开制度化、规范化。我镇按要求编制了《石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和《石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编制目录》,建立健全了《石潭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》《石潭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》《石潭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》《石潭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》《石潭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》《石潭镇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》《石潭镇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》等制度,并及时向社会公开。截至11月底,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9条,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的文件均有按规定网上公开。信息公开过程中,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,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。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,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,结合“四项制度”工作,本镇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: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;二是通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;三是通过《石潭简报》公开部分政府工作动态。
九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
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动员大会、专题会议等,统一思想,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治建设工作方案,明确职责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,我镇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指导工作落实、进展情况,确保各部门依法、依规办事。
十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
2019年,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与区委、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,仍存在一些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。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因素:
(一)职权有限。基层工作繁杂,但缺乏管理指挥、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,导致了在诸如拆违、计生执法、土地审批等方面,基层政府因职权所困陷入了“欲为无职,不为失职”的尴尬境地。
(二)沟通渠道不畅。基层政府无权处理的一些领域,行政权大部分属于上级职能部门,导致了基层政府无法满足群众的相关要求。同时,又缺乏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衍接渠道。基层政府只能将群众诉求上报到上级职能部门处理,间接也导致了部分社会不安分因素的产生。
本年度,我镇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,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,我镇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、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,民主法治进程正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。今后,我镇将再接再厉,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,让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再上新台阶。